112學年度健康檢查或聯誼補助規則

 

一、對象:參加本校教職員工福利互助辦法之同仁。

二、經費:

(一)經費來源為人資處年度編列之福利項目經費(學校經費)。

(二)補助每學年每人新臺幣1000(最高補助1000元,未達1000元依實際支出核撥)

三、時間:11281 ~ 113年731

四、聯誼活動:

(一)不限參加人數

(二)聯誼活動屬性不限,旅遊或聚餐均可。

(三)聯誼活動應於例假日、休假日辦理。

(四)聯誼活動相關單據應為正本,買受人應為「實踐大學 (實踐大學高雄校區) 」、本校統一編號:臺北校區03724401、高雄校區87903770。

五、健康檢查:

(一)參加本校衛保承辦之健康檢查活動。

(二)自行至醫院、健檢中心、診所、檢驗所健康檢查。

(三)健康檢查不含各類門診檢查及醫療檢查;收據姓名應為申請人本人,並有「健康檢查」相關文字。

六、補助申請:

(一)聯誼活動或健康檢查補助二擇一,每人每學年以一次為限,申請補助時,當事人應仍在職。

(二)113學年度開學後,由本會通知全校各單位,以院、系、處、部、處、組或中心為單位,辦理112學年度之補助申請。

(三)112學年度未使用聯誼活動/健康檢查補助之同仁,補助金使用期限可展延至次學年,與113學年度合併申請使用。合併申請者最高可補助2000元,未達2000元,依實際支出核撥。

 

若有任何問題,可來電洽詢福委會承辦人臺北校區註冊課務一組 朱良芳(分機2110)、高雄校區人資二組 胡春蘭(分機2420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