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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保險理賠須知

 

【理賠應備文件】

  1. 填寫理賠申請書 (臺北校區用表高雄校區用表)
  2. 診斷證明書 (同一事件,如至2家醫療院所治療,則2家醫療院所均需開立診斷證明書)
  3. 費用收據(如為副本,需蓋與正本相符的章戳)
  4.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
  5. 存摺封面影本

上述文件備齊後,請送交福委會承辦人辦理。

(臺北校區註課一組朱良芳,分機2110 ; 高雄校區人資二組胡春蘭,分機2420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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